瑯琊苦京
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
初生
我喜歡部落格勝於臉書
可以寫下每一擇自己想寫的東西
又不會強制公開給每個人看
只有想看的人才會點過去
感覺寫東西也安心些
1 則留言:
Mar,s Octopus
2012年2月25日 下午3:47
而且facebook的東西沒辦法回頭去看,反而網誌一不小心就發了好多篇了耶。
我回頭看我的無名,發現,欸?怎麼我有發這麼多篇文章嗎?欸?我有留過這種話嗎?
你有告訴大家你有這個部落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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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facebook的東西沒辦法回頭去看,反而網誌一不小心就發了好多篇了耶。
回覆刪除我回頭看我的無名,發現,欸?怎麼我有發這麼多篇文章嗎?欸?我有留過這種話嗎?
你有告訴大家你有這個部落格嗎?